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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代理记账管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6-14 09:30:38 浏览次数:742

深圳代理记账管理

代理记账机构管理深圳市代理记账机构实行市、区财政部门分级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各区财政部门开展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报备及行业监管等工作,各区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代理记账业务行政许可审批、年度备案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工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内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备案、监管等事项由南山区财政部门负责。## 代理记账资格申请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依法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代理记账机构应购领统一格式的账簿凭证,启用账簿时送主管税务机关审验盖章。对各种账簿、凭证、表格必须保存10年以上,销毁时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验和批准。还需要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行业自律与监管深圳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是由深圳地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代理记账机构、与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从事或有意从事会计及相关工作的个人依法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社会团体。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与时俱进。

主要来源于深圳市财政局和相关财税服务公司的官方网站,反映了深圳代理记账管理的基本情况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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