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记账代理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人员要求:根据相关规定,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拥有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还应有健全的深圳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会计管理制度。
材料要求:申请办理深圳代理记账许可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a. 机构协议或章程; b. 所有从业人员及深圳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c. 所有从业人员及深圳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d. 深圳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师以上专门技术职务资格的原件及复印件; e. 所有从业人员及深圳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在此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f.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g. 深圳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h.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年度报备:深圳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深圳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深圳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专门技术职务资格证。
注意:深圳代理记账机构不按期报送材料的,由各区、县级市财政局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想要在深圳开展代理记账业务,必须满足上述人员、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并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