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代理记账资格审批机构
成都代理记账资格的审批机构通常是当地的财政部门或者是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部门。
审批流程
书面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审批机构提交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的书面申请。
材料提交:申请人需要提交包括机构协议或章程、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初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受理。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工作人员会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内容。
审核实地查看:审批机关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可能到实地查看场地和设施。
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审批机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如果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经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颁发许可证书: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审批机关应当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下达批准文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审批机关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人下达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所需材料
- 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 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成都代理记账资格的审批机构主要为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窗口,申请人可以通过该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进行后续的审批流程。申请人需要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以便顺利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