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于2022年7月22日至2019年12月31日设立了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URL:[18])。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于2017年4月25日发布,旨在加强深圳市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业务,促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URL:)。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为依法设立的企业;2.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3.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4. 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2. 从业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3. 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4.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受理申请;2.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3. 对作出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4. 对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机构应在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URL:)。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在作出变更决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在完成变更登记后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URL:)。
深圳地区的代理记账审批需遵循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机构可向当地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待审批通过后获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和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