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关于在成都成立代理记账公司的要求: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设立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代理记账资格时应向审批机关提交申请报告,并附送以下材料:
机构的协议或者章程;2. 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3.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4. 办公地址及办公用房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机构名称的有关材料。
另外,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代理记账”业务。如果没有,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添加经营范围。同时,应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从业人员(至少3名专职从业人员,其中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会计师以上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管理制度。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请确认对方资质,避免因不法行为而遭受损失。同时,对于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至个人银行账户等方式的情况,应谨慎辨别,以防上当受骗。
成立成都代理记账公司需要满足上述各项条件,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才能确保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