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标注册要求
深圳市商标注册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商标的组成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商标的显著性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使消费者容易辨认、识别,并易于与其他商品区别开。
商标的合法性
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商标注册的流程
查询商标能否注册: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需要查询该商标是否已经被其他人注册,以避免商标侵权的风险。
提交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包括商标图样等。如果是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需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和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企业申请,则需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
缴纳费用:按规定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如果是自己到商标局办理,需要缴纳官费300元(仅限一个商标一个类别10项以内商品的费用,同一个类别下超过10项后每项按照30元收取);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则需要缴纳官费300元和代理费。
申请受理: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并具有显著特性,商标将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审查公示:初步审定的商标将进入公告期,公告期一般为3个月。在此期间,如有异议,可以提出异议。
下发商标注册证书:如果异议期满没有收到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深圳市商标注册的要求涵盖了商标的组成、显著性以及合法性等方面,并且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