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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标注册复审时间规定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6-13 12:11:43 浏览次数:4012

深圳商标注册复审时间规定

深圳商标注册复审时间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标复审申请时间 - 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书、裁定通知书或撤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如果有特殊原因,无法在该时间内申请复审,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延期请求费。

2. 商标复审审查时间 - 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3. 商标复审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 - 深圳商标驳回复审延期申请的时限审查只能在收到复审申请书件时才能进行,因此,商标评审会收到延期申请时,不进行时限审查,而在收到正式复审书件时一并进行时限审查。过法定时限的,商标评审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或代理人。

4. 商标复审材料准备时间 - 商标复审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企业简介、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等。准备这些材料需要一定的时间。

深圳商标注册复审的时间规定比较严格,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复审申请和相关材料的准备。如果需要延期,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延期申请。

深圳商标注册复审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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