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深圳市商标注册所需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申请人信息
企业法人:需要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确定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使用的具体商品名称和类别;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一份(需要原件);清晰的商标图样,每件商标黑白图样十份。如果商标为彩色,则需要提供彩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
自然人:需要提供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确定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一份;申请人提供具有商标注册申请资质的文件,如个体工商户执照等;清晰的商标图样,每件商标黑白图样十份。如果商标为彩色,则同样需要提供彩色图样十份,黑白墨稿一份。
2. 商标图样
商标图样需要清晰,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如果商标是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在注册申请时可不提交黑白稿,如审查后续需要时,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知申请人另行补充提交。
3. 商标注册申请书
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自然人,都需要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由申请人盖章。
4. 委托书
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 其他辅助材料
若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人物肖像,应附送经过公证的肖像权人同意将此肖像作为商标注册的声明文件。
6. 商标查询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建议进行商标查询,以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
7. 商标注册费用
商标注册官费为300元,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支付代理服务费,不同代理机构费用不同。
可能会随政策变动而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前,请务必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