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百科 > 商标注册

深圳国外商标注册补贴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6-18 09:31:03 浏览次数:4023

深圳国外商标注册补贴

深圳市为了鼓励企业进行国际商标注册,提供了相应的补贴政策。以下是具体的补贴内容:

申报时间申报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5月31日。

资助内容- 马德里体系: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申请人取得这些机构的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

单一国家:申请人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同一申请人申报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单一国家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港澳台地区:申请人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同一申请人申报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所有港澳台地区受资助总件数不得超过3件。

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申请人取得这些类型的商标注册证书的,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每件给予资助20万元,地理标志每件给予资助50万元。

深圳国外商标注册补贴

申报条件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非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商标权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商标权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

申请人相关信息均以马德里国际注册证明/境外商标证书/国内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证书上的权利人、国别、地址(应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日期信息为准。

注意事项- 同一申请人的每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且仅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资助,不包括商标变更、转让、续展等相关业务所生的费用。

2021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当在对应年度申报地址提交申报。

该资助为一次性资助,同一件境外商标之前年度已经获得过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境外商标资助的不能再重复申报。

此资助项目集中申报,一年度仅开展一次申请时间,请谨慎提交,避免错报、漏报。

来源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具体操作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及时关注官方通知或咨询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您可能需要以下服务: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10-2024 好顺佳财务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23348号 好顺佳集团为您提供工商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