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册撤销申请所需时间
深圳商标注册撤销申请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商标局的审查流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商标的,其他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为期九个月的审查,并做出决定。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商标撤销申请的具体步骤
商标撤销申请的具体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提交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申请需要提交商标撤三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
准备资料: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委托书(签名);企业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代理委托书(盖公章)。
商标顾问一对一服务:查询商标使用情况,并提交相关文件。
受理通知书:提交商标撤三申请文件后,会收到商标撤三申请受理通知书。
审查决定:商标撤三申请审查决定是整个过程的最后一步。
注意事项
在申请商标撤销时,撤销的注册商标,其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在撤销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深圳商标注册撤销申请一般需要9个月的时间,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的资料和手续都齐全,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