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外商标注册资助公示
根据最新的消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这意味着2020年深圳境外商标注册资助/补贴申报即将开始。以下是具体的资助补贴政策:
1.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截止。
2. 申报条件
非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个人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具有深圳市户籍或者持有效的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商标权为多方共有的,则以第一顺序商标权人提出申请且申请人应符合上述第1、2项条件之一。
3. 资助补贴标准
申请人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申请人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
申请人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
申请人在港澳台地区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
申请人取得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注册证书的,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每件给予资助20万元,地理标志每件给予资助50万元。
注意事项
申报2018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中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证明、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国际组织注册证书、单一国家注册证书、港澳台地区注册证书的注册日或签发日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当天);申报2019年度商标注册资助项目中取得马德里国际注册证明、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国际组织注册证书、单一国家注册证书、港澳台地区注册证书的注册日或签发日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含起止日当天);取得国内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地理标志注册证书的注册公告日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含起止日当天)。
同一件境外商标之前年度已经获得过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境外商标资助的不能再重复申报,此资助项目集中申报,一年度仅开展一次申请时间,请谨慎提交,避免错报,漏报。
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4. 申报流程
申报商标注册资助项目应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申请表、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完成L3认证(有教程)。
按照网上要求填写提交。
要确保注册申请人、商标权人以及银行开户名三者一致否则资助申请无法通过审核并且不能办理领款,请勿随意申报。
填写申报信息,上传材料。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
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需要进行材料补正。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将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定期在系统中更新审批结果,发出补正通知。补正期通常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人务必定期登录系统查看审批意见,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则视为放弃该件商标资助申请。
办理领款手续。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深圳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的信息,建议您直接访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或联系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