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百科 > 商标注册

深圳欧盟商标注册材料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6-26 09:31:39 浏览次数:3220

深圳欧盟商标注册所需材料如下:

1) 企业名称、地址(中英文);

2) 商品/服务的国际分类及指定使用商品/服务清单等信息;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商标图样5份, 要求清晰、纸张质量好。如是彩色商标, 需递交1份黑白稿, 5份彩稿。规格不得小于5cm×5cm, 不超过10cm×20cm;

5) 委托书(由本公司提供, 需要由申请人签字)。

请注意以下事项:

深圳欧盟商标注册材料

1) 商品或服务项目应使用通用规范名称;

2) 官方语言为英语、西班牙语、德语、法语和意大利语;

3) 申请可以使用任一种官方语言, 但必须同时指定第二种语言;

4) 欧盟商标申请可以直接向内协局提交, 也可以提交给欧盟成员国的商标局, 由其转交内协局;

5) 依照巴黎公约申请优先权的, 必须于首次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交欧盟申请。

在注册欧盟商标时, 内协局审查欧盟商标申请时, 只对其可注册性(即显著性), 也称绝对理由, 进行审查, 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 也就是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内协局自行对在线注册或申请的欧盟商标是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 同时, 除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以外的其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都会进行检索, 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 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自公告日起3个月内, 如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该欧盟商标将取得注册。

以上是关于深圳欧盟商标注册所需材料及相关注意事项的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 您可以联系日聪集团(pudding.zhang@icloud.com) 或拨打联系电话 075582143023。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服务。

您可能需要以下服务:


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10-2024 好顺佳财务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1123348号 好顺佳集团为您提供工商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