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册优惠政策
深圳市政府为了鼓励企业注册境外商标,提供了相应的补贴政策。以下是具体的补贴细节:
境外商标注册补贴
资助标准:取得境外商标注册证书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例如,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人民币,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在欧盟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在台湾、澳门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在香港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
申请条件:在深圳市行政区域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个人。
资助条件:同一申请人(含企业、集团)年度资助总额不得超过50万元。
其他知识产权补贴
除了境外商标注册补贴之外,深圳市政府还提供了其他知识产权领域的补贴政策,包括国内发明专利、国外发明专利、著作权等方面的资助。
国内发明专利资助:申请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含港澳台)的,每件给予资助2500元;对于非个人申请人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增加资助7500元。
国外发明专利资助: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4万元;申请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批机构经实质审查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资助2万元。
著作权资助:申请人取得国家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年度登记量20件以上(含20件)的,每件给予资助300元,非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0万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不超过1万元;一般版权作品获得国家或广东省版权登记机构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年度登记量5件以上(含5件)的,每件给予资助200元。
这些补贴政策有特定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具体请参考相关政策文件。补贴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及时关注深圳市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