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册模式分类
深圳商标注册模式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按照商品及服务的分类原则
商标注册是分类注册的。按照商品及服务的分类原则,目前的商品及服务总共有45个类别,而商标注册是在这些类别中进行选择注册的。每个类别内都有相应的商品和服务,企业在申请时,需要注意对自己商标的分类,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 商标结构分类
文字商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汉字和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和阿拉伯数字或以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图形商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分为记号商标、几何图形商标、自然图形商标。
字母商标:用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构成的商标。
数字商标:用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中文大写数字构成的商标。
三维标志商标: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
颜色组合商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
总体组合商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
音响商标: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气味商标:以某种特殊气味作为区别不同商品和不同服务项目的商标。
3. 商标申请人分类
个人商标:由个人申请注册的商标。
企业商标:由企业申请注册的商标。
集体商标:由某一集体成员共同使用的商标。
证明商标: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定品质的商标。
深圳商标注册模式分类主要涉及商品和服务分类、商标结构分类以及商标申请人分类三个方面。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分类方式,以确保商标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