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册被驳回费用是否退
在深圳注册商标时,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通常情况下是不会退还已缴纳的费用。这是因为商标局在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已经对商标进行了审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应当缴纳费用。缴纳商标规费是申请商标注册的形式要件之一。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拒绝,申请人可以要求退还已缴纳的费用。
商标驳回的原因
商标驳回可能有多种原因:
商标相似或近似: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现有的商标相似或近似,可能会导致商标驳回。
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如果商标缺少显著的特征,可能会被认为不具备可识别性,从而被驳回。
通用名称或描述性词语: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违反强制性规定:使用了国旗、国歌、中华人民共和国名称在内的商标,或者不小心使用了地名,都会被驳回。
商标驳回后的处理方式
如果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收到《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复审成功,进入异议期;复审失败,申请人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继续使用TM标志。
注意事项
商标注册不成功,费用一般不退还。
商标注册申请被撤回后,不会退费。
商标注册被驳回的费用是不会退的,因为商标申请驳回时,商标局已经对商标进行审查。
深圳商标注册被驳回的费用通常是不退的。如果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