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欧盟商标注册异议
什么是欧盟商标注册异议
欧盟商标注册异议是指在欧盟商标公告期间,任何第三方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商标的注册将会被驳回;如果异议不成立,或者在异议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将会被正式核准注册。
异议程序的步骤
异议提出:异议必须在公告起三个月内提交。
形式审查:异议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正式受理该异议申请,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申请人。
冷却期:异议受理后将进入为期2个月的冷却期,在此期间异议人可以撤回异议申请。
证据提交:冷却期届满之后,异议人必须在两个月内提交支持该异议的证据。
答辩:申请人将得到另外两个月的期间进行回复。
异议裁定:通常由一个三人异议小组做出最终裁定。
如何处理欧盟商标注册异议
补正:如果对使用证明提出了请求,则该申请人对该异议的总体意见陈述可以推迟至提交对该使用证明进行答复的意见陈述之时。
撤回申请:申请人有机会撤回EUTM申请或对EUTM的指定,然后请求将其EUTM申请转换为注册商标或国际注册中指定EUTM的情况下转换为国际注册中对多个EU成员国的单独指定。
上诉:如果商标申请人的申请被拒绝,商标申请人有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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