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标注册撤销
深圳商标注册撤销指的是商标注册后,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商标注册被取消的过程。以下是关于深圳商标注册撤销的一些详细信息:
常见原因
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停止使用: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如果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到期未办理续展:商标有效期为10年,如果商标到期后还想继续使用此商标,需要在商标到期前12个月去相关部门办理续展手续。否则逾期未办理的,商标将会被撤销。
商标沦为通用名称:如果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使用不规范: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如果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局可以将其注册商标予以撤销。
撤销流程
准备材料:包括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对被申请撤消商标用途的调查报告、直接去商标注册大厅的证明等。
提交申请:可以通过商标代理机构或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需要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等。
等待审查:商标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撤销条件,则会撤销注册商标。
应对策略
积极使用商标:为了避免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应尽可能地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
及时办理续展手续:商标到期后应及时办理续展手续,以保持商标的有效性。
确保商标使用规范:不应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信息,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大小、字体等。
避免商标沦为通用名称:应确保商标具有显著性,避免行业通用名称的情况发生。
注意事项
保存使用证据:注册商标后应保存使用证据,以防他人提出撤销申请。2.
及时响应通知书:收到《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通知书》后应及时提供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获取最新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