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元素
商标注册元素是指构成注册商标的组成要素,这些元素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以下是商标注册元素的具体种类及其解释:
文字商标
文字商标是指仅用文字构成的商标,包括中国的汉字、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阿拉伯数字或者各种不同字组合的商标。
图形商标
图形商标是指仅用图形构成的商标,包括记号商标、几何图形商标、自然图形商标等。
字母图标
字母图标是指拼音文字或者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
数字图标
数字图标是由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者是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的商标。
三维标志商标
三维标志商标,也称为立体商标,包括与商品无关的普通立体图形、商品包装的外形、商品本身的外形和商品一部分的外形。
颜色组合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的商标。
声音商标
声音商标是以音符编成的一组音乐或以某种特殊声音作为商品或服务的商标。
组合商标
组合商标是指由两种或两种以上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商标,也称复合商标,包括文字与图形、文字与字母、文字与数字、图形与图形、图形与字母、图形与数字、字母与字母、字母与数字、数字与数字等各种元素的组合。
其他元素
除了上述列举的元素外,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注意事项
在设计商标时,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商标组成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采用商标法中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