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撤销委托书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地址:
鉴于甲方已注册商标,现因某些原因需撤销该商标注册,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为办理商标注册撤销事宜。
乙方负责准备和提交所有必要的申请书件,包括但不限于《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撤销成为商品/服务通用名称注册商标申请书》等。
乙方负责与商标局沟通,并及时向甲方反馈进展情况。
二、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文件、商标注册证等。
甲方应及时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官费、代理费等。
乙方应尽职尽责,确保申请书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办理进度,并在办理完成后将相关文件交付甲方。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应向商标局缴纳的官费,由乙方代收代缴。
四、保密条款1. 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乙方应在办理完毕后,将所有资料退还甲方或根据甲方指示处理。
五、违约责任1.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商标撤销申请未能成功提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用。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商标撤销申请未能成功提交,甲方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其他条款1. 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商标撤销申请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
甲方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2.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3. 乙方收款账户信息
(注: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