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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人注销转让,注册的商标可以转给别人吗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7-12 09:31:02 浏览次数:3167

商标注册人注销转让概述

商标注册人注销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发生在商标注册人的企业被合并、被兼并,或者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等情况下。在中国,商标转让可以通过合同转让或继受转让两种形式进行。

商标转让的基本流程

签订转让合同/协议:《商标转让合同/协议》,明确转让的内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办理商标公证:商标持有人需要办理商标公证,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报送商标局: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并缴纳转让规费。

商标局审查:商标局在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审查过程可能需要5-8个月左右。

公告与核发转让证明:商标局受理后,会在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的风险

无效转让:如果注册商标的转让不符合商标法律所规定的限制条件,商标局不会承认这样的转让,商标的专用权也不会发生变化。

商标注册人注销转让

非法转让:如果商标转让人并不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或者不能代表全部商标所有人,将其商标偷偷转让的。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完成了商标转让,其转让也是不被商标局核准的。

部分转让:指商标转让人并未将被转让商标权利相关的其他比分同类近似商标一并转让给商标受让人,而有意或无意的保留或隐瞒了一部分与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同类商标,转让人在完成商标转让之后仍可以使用与被转让商标相近似的其他商标,对商标受让人造成了实质性的伤害。

商标转让与公司注销的关系

公司注销后的商标处理: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6、47条,被撤销的企业的商标仍可以转让,所以公司注销之后商标是可以转让的。

具体处理方式:国有或集体企业的商标,企业清算时未对该商标作出处置的,在其后的转让中,转让人需为乡镇企业的主管单位、乡镇政府的企业资产总公司,国有企业的主管单位国有资产局,但要出具相关权属证明。私营企业的商标,企业注销前,未对商标进行处置的,又无法定承继人的,视为放弃该商标,在企业注销后,不能再将商标进行转让,不具备主体资格的转让合同不成立。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商标,在企企业注销后,其负责人在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及在工商部门开具的出资证明之后,可以办理转让。

虽然商标注册人注销后无法继续持有和使用该商标,但在某些情况下,如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期间,商标仍然可以被转让给第三方。这一过程需要遵守中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并通过一系列正式的手续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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