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对方提出异议的处理方式
当您的商标注册申请遭到对方提出异议时,不必过于担心,因为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妥善处理的。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处理方式:
1. 听取商标局的决定
商标局会在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后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这个过程中,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经过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决。
2. 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如果您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满意,或者认为自己的商标权益受到侵害,您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您处理。律师可以帮助您撰写异议答辩书,并提供法律意见。如果异议不成立,您还可以继续申请注册。
3. 提出商标异议复审
对于商标局的裁定,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十五日内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这种方式可以让您有另外一次机会争取商标注册。
4. 提出商标争议
如果对方的商标已经注册,您还可以在该商标注册成功之日起5年内提出争议申请。这种申请是要求撤销对方的商标权利,但这不叫异议了,叫争议。需要注意的是,超过5年就不可以了,但是如果你的商标是驰名商标的话,那么就不受这个时间限制了。
以上就是对商标注册对方提出异议的一些处理方式。需要强调的是,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尽可能地保持与专业律师的沟通和合作,以便得到最合适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