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人和商标专用权人
商标注册人和商标专用权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它们之间有一定的关联性。
商标注册人
商标注册人,亦称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是指依法申请商标管理机关给予商标进行注册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人的申请被审查批准注册后,即成为商标权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人
商标专用权人则是指拥有商标所有权的人,也就是商标申请人。商标专用权人拥有自己使用注册的商标的权利,同时也可以依法规定不给他人在没有法律授予的范围内使用该项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指的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主体,权利主体有注册商标的人以及其他通过法律的渠道获得这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人。
两者的关系
商标注册人通常是商标专用权人,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就是商标的申请人,他们依法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并在获得批准后成为商标权人,从而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包括自己使用注册的商标的权利、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转让权和许可他人使用权等。
商标注册人和商标专用权人之间的关系是:商标注册人是商标专用权人的申请者和所有者,而商标专用权人是依法享有特定权利的商标注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