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公告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公告是指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该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发布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公告的机构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公告是由商标管理部门发出的。在工商行政部门发现商标注册信息错误或者存在争议的情况时,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相关人员可以向商标管理部门申请无效宣告,在交纳一定费用的情况下,可以向公众进行无效宣告。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公告的步骤
商标宣告无效公告需要三个步骤,然后商标局审查,最后商标局将结果公告给公众。具体如下: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公告的意义
商标的无效公告意思就是注册商标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而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是无效的商标,商标注册过程当中要进行公示,商标被宣告无效以后自然也要向社会各界进行公告,无效的原因可能是涉嫌侵权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等原因。
商标注册无效宣告公告是一个法律程序,旨在保护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对于任何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来说,了解这一程序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