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不能用的内容概述
商标注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各国对于商标注册有着不同的法律规定和文化禁忌。详细介绍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应避免使用的内容。
国家和地区禁忌
地理名称
- 多数国家商标法规定,地理名称不能作为商标注册。例如,“中华”牌香烟、“上海”牌花露水、“青岛”牌啤酒等,虽然在中国注册,但在国外这样的商标是不能被注册的。
数字 - 一些国家不准用数字作商标。例如,“555”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不会被核准。
国旗颜色 - 瑞典的国旗主要颜色是蓝色,在瑞典蓝色禁止作为商标使用。
颜色禁忌 - 阿拉伯国家禁用黄色作为商标使用。
文化符号 - 意大利和日本都把菊花当作国家的象征,因此在这些国家忌用菊花作为商标图案。
宗教象征 - 在印度和很多阿拉伯国家,猪的图形不能作商标,因为这些国家的大多数人信奉伊斯兰教,认为猪是不洁净的动物。
动植物图案 - 澳大利亚忌讳用兔子图案注册商标,因为兔子会破坏牧草。
- 含有“熊猫”的品牌在一些非洲国家也很难获准注册。
名人姓名 - 在大多数国家,未经名人授权,不能将名人的名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三角形 - 国际上通常把三角形作为警告性标记,因此不建议将三角形注册为商标。
有毒标志 - 捷克人认为红三角是有毒的标记,因此在捷克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免费样品标志 - 在土耳其,绿三角表示“免费样品”,因此不适合用作商标。
低俗名称 - 避免使用低俗的商标名称,这类名称无法通过商标局的审核。
误导性和夸大宣传的词汇 - 商标名称不得含有欺骗性及夸大宣传性词汇。
民族歧视 - 不得使用带有民族歧视的词汇。
文化和宗教禁忌
图形和符号禁忌
其他禁忌
商标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充分了解目标市场的法律、文化和宗教禁忌。避免使用敏感的地理名称、数字、颜色、动植物图案、名人姓名、图形和符号以及其他可能导致误解或不适的名称和图案。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商标注册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商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