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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宅注册公司条件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6-30 09:30:25 浏览次数:4410

北京民宅注册公司条件

北京民宅注册公司是可以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整理的具体条件:

1. 地址条件 - 注册地址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房产,普通居民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

民宅需要进行类型变更,将其改为经营性用房才能注册公司。

需要提供居委会或业主会的同意证明,以及相关的产权证明材料。

2. 法人条件 - 法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持有中国身份证。

如果法人有注册多家公司,且有一家税务不正常,则不能再次注册公司成为法人。

法人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但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

北京民宅注册公司条件

3. 注册资金条件 - 虽然政策不再限制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但注册资本多少对公司的责任风险有一定影响。

北京实行认缴制,无需进行实收资本或验资文件的提交

4. 公司人员条件 - 公司需有一名法人,可有股东担任。

公司可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或设立一名执行董事。

一名监事。

5. 公司财务条件 - 必须开设基本账户和纳税账户。

公司设财务人员一名,可有聘请兼职或专职财务,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6. 经营范围条件 - 所有在中国设立的公司都必须有经营范围的要求。

建议先确定自己的行业,然后去查任意一家同行业公司的经营范围,根据你自己要做的业务去选择就好了

7. 其他条件 - 如果经营范围内涉及到前置许可的话,还可能会提供另外的材料或证明。

以上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的工商注册服务机构,以获取最新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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