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司注册资本登记规定
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上海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如下:
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
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应当将股东认缴出资额或者发起人认购股份、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缴纳情况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股东(发起人)对缴纳出资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新《公司法》对公司注册资本的影响新修订的《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对公司注册资本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新《公司法》的主要变化包括:

明确了五年实缴的要求,即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提供了一个过渡期,即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新《公司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新《公司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注册资本五年实缴的具体执行,以下是关于注册资本五年实缴的一些具体执行细节:
新政策不仅适用于新注册的公司,也适用于已注册的老公司。
每家公司的五年实缴期限均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实缴资本可以在五年内分批次缴纳,也可以一次性缴纳,只要确保在五年内完成认缴即可。
实缴资本是指股东从个人账户转入公司账户的资金,而非公司资产或流水。因此,公司资产和流水不能作为实缴资本的抵充。
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变化,以下是上海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一些变化:
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缴纳。
2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批缴纳注册资本,第一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注册资本必须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新《公司法》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影响,新《公司法》对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规定如下: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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