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保理公司注册
注册条件1. 投资者资格:允许存续满一年的中国境内企业及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的形式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设立外资商业保理企业。符合条件的外方投资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资拥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义投资设立的,可不要求存续满一年。
企业投资者应具有经营商业保理业务或相关行业的经历。
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企业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在申请设立时,应当拥有两名以上具有金融领域不少于三年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级管理人员。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外资包括合法获得的境外人民币。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出口保利、国内保理;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信用风险管理平台开发;经审批部门许可的其他相关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或托发放贷款、专门从事或受托展开与商业保理无管道催收业务、讨债业务、受托投资、国家规定不得从事的其他活动。
融资杠杆:为防范风险、保障经营的安全,商业保理企业展开业务是风险资产一般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倍。

注册流程1. 名称预先核准: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告知需准备的材料。
提交申请材料:设立内资商业保理企业的,投资者向自贸试验区工商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设立外资商业保理企业的,投资者先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已设立的融资租赁公司申请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的,投资者先提交所需材料,审核通过的,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出具批复和批准证书,再按照外资企业一口受理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审核与注册:管委会3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按照外资企业一口受理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注意事项1. 注册地址:需要提供注册地址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协议,必须是正式的办公楼,住宅不能注册。
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企业服务机构进行注册,例如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等。
风险防范:在签订合同或相关协议之前,任何要求预付定金、汇款等方式均存在风险,谨防上当受骗。
基于过去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具体的注册条件和流程可能有所变动,建议在注册前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