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司备案注销流程
深圳市公司备案注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清算组备案 成立清算组并备案。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关于清算组备案事项的决议或决定、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以及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 登报公示 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1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 注销税务登记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如果有滞纳金的需要先缴纳滞纳金。
4. 工商注销 登报公示45天之内没有收到社会异议,前往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清算报告、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备案或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等。
5. 注销银行账户 前往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 注销代码证 带上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7. 注销公司印章 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
注意事项
注销公司的时间较长,可能需要多次往返各个政府部门。
如果公司有进出口业务,还需要到海关进行备案。
如企业有开立对公账户,原则上应于税务注销完成后开始注销银行账户。
不同的区可能对提交的资料有不同的要求。
限制条件
不能办理简易注销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依法被吊销、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企业股权(投资权益)已被冻结或者已出质登记的等。
费用
深圳注销代理费用一般在5000左右。
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