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安区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宝安区公司注销流程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以下是整理的具体步骤:
1. 注销税务登记证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 登报公示 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公示,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目的是向社会宣布公司现状,公示期内如果没有异议,才能继续后续的注销流程]。
3. 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登报公示45天之内没人提出异议,就可以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了]。
4. 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 所需资料包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司注销申请书、没有用完的支票、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原件及两份复印件盖公章等,并提交至开户行]。
5.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包括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及副本]。
6. 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所需资料包括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注销的是印章的法律效力,不需要交还印章]。
7. 清算组负责,由董事长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8. 提交相关文件至登记机关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破产裁定、行政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9. 办理简易注销流程 如果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以走简易注销流程,简化注销手续]。
以上步骤是基于常规情况下的公司注销流程,具体操作可能因公司实际情况和当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服务机构,以确保顺利完成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