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小规模公司注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在南宁,小规模公司注销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注意事项。
注销步骤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 股东会、董事会需要形成关于终止企业的决议,并进行清算,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会成员,成立清算会。2. 申请清算 - 清算会持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及清算申请报告,向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机关送件申请。 3. 审计及公告 - 并在省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三次清算公告。4. 债权申报 - 企业债权人自清算会成立日起90日内,向清算会申报债权。
资产处置及税务申报 - 清算会在清算期间,处置企业资产,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并进行清算会计核算;同时按期进行国、税务申报。
编制清算报告 - 清算会于清算结束日,编制《清算资产负债表》、《清算损益表》等,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清算结束日之会计报表的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税务注销手续 - 清算会持上述报表、审计报告以及注销申请表,申请税务(国、)注销。
银行存款账户注销 - 注销银行存款账户。
工商注销手续 - 缴销企业营业执照、公章等,办理工商注销手续。
缴回批准证书 - 《注销批准证书》缴回原批准企业设立的机关。
注意事项
清理税务问题 - 在注销前,需确保所有税款缴纳完毕,若有欠款需要先缴清。
签署注销协议 - 签署股东决议,并任命代理人。
员工离职手续及解散文件 - 办理完员工离职手续、解散公司的相关文件。
税务部门注销后递交准备工作 - 税务部门进行注销后递交准备工作。
遵守时间窗口期 - 注销时要注意时间,在每年的1月1日3月31日以及10月1日12月31日为注销申请窗口期。
保留相关证件 - 注销后要保留相关证件,以备后续使用。
具体的流程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在办理注销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遇到困难,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财务顾问或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