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分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市分公司注销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阶段
领取相关文件:需要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前往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证书或联合委托代理人证明》。
准备相关材料:由于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总公司决定并签字。提交原件材料,如果提交复印件,应标明“与原件一致”,并在公司盖章。
提交阶段
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商登记机关,在提交材料齐备、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后续阶段
注销登记核准: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注销其他相关证件:同时,也需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书,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需要注销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分公司注销后,丧失民事诉讼法律主体地位,注销后的公司无法以自己的名义履行权利和义务。
在公司清算环节,所有的债权债务都应当了结。清算后,公司的剩下资产由股东获得。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构成了深圳市分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