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公积金的流程
注销深圳公司的公积金账户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 - 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注销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单位开户银行需提供《对公账户信息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账户信息、注销申请表等 - 企业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清算组成员签署的《备案确认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刻过的所有印章;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工商局要求的其它资料(每个区的工商局对资料的要求略有不同)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申请表》 2.单位分立、被合并的证明 - 专办员身份证件 4.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 法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注销通知书、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信息、印鉴卡(部分银行有)、回单卡、U盾等。
提交申请 - 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办理,或通过电话办理。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通过“单位缴存登记注销”情形填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
办理手续 - 工作人员核对材料真实性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需签署注销协议并领取注销凭证。
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
结算公积金 - 可选择将公积金结算到个人银行账户或现金领取,选择银行账户需提供银行卡信息。
注意事项 - 注销提交后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审核,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告知单位去楼下取回公积金卡和解除密码锁定。
单位应当先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未办理的,公积金中心应当将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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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步骤是根据现有的搜索结果整理得出的,具体的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在办理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的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