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司注销办理顺序
深圳市公司的注销办理顺序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以下是根据最新的信息整理出的详细步骤和相关信息:
1. 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注销的第一步是到国税和地税办理税务注销,这通常需要在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完成。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已经完税,通过之后可以领取到《税务注销通知单》。
2. 自行登报公示
在清算期间,公司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公示,内资企业只需登报1次,外资企业需登报3次。登报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3. 工商注销
在登报公示45天内,如果没有收到任何异议,就可以前往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并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4. 注销银行账户
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印鉴卡、公司注销申请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5.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如果公司注销时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也需要注销,这个要去社保局注销。
6. 注销代码证
带上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7. 注销公司印章
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印章会被当场收回。
以上就是深圳市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和顺序。具体的流程可能会根据各区的工商局要求有所不同,所以在办理的过程中,最好能咨询专业的会计师或律师,以确保整个注销过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