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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提供香港公司注销条件,深圳提供香港公司注销条件是什么

作者:好顺佳 发表时间:2024-06-27 09:31:08 浏览次数:3859

香港公司注销条件

香港公司注销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税务条件- 没有欠税务局的任何费用- 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税务正常,未欠任何费用,一个月后税务局会发出不反对注销通知书- 如果公司尚有未完成的事宜或未清缴的税款,需要等该事宜办妥或税款缴清后,才能向税局申请不反对注销通知书

年审条件- 没有欠公司注册处的年报费用- 已取得香港税务局局长发出的“不反对注销注册通知书”- 如到期年审的要把年审费用补交完- 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 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经营状况- 该公司从未开始运作,或在提出申请之前的3个月内没有营运或经营业务- 该公司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该香港公司的资产不包含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该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该公司

其他条件- 没有任何未偿还的债权债务问题

以上条件需同时满足才能够申请注销香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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