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成立公司注销指南 深圳新成立的公司注销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普通注销和简易注销。以下是详细的注销流程:
1. 普通注销流程- 税务注销:首先需要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后注销地税。
登报公示:在当地工商局批准的报刊上刊登,内资企业只需刊登一次,外资企业需要刊登3次。- 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公告45日内无人提出异议,后到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注销银行账户:携带相关资料到达开户行办理银行公户注销。
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携带工商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注销。
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携带工商局出具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理身份证原件、注销手续复印件一份进行注销。
2. 简易注销流程- 准备材料:需要准备的文件包括股东决议(决定)、清算组备案证明、清算报告等多份文件资料合并为承诺书,全体投资者签署的全体投资者承诺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或执行合伙人)签署(盖章)的申请表。
公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发布45天(自然日)简易注销公告。
申请注销:公告期满后30日(自然日)内,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正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注意事项- 公司状态:公司必须是未开业或无债权的企业债务状态才能申请简易注销。
异常情况:如果公司本身存在一些异常或特殊情况,如被其他公司收购、营业执照过期未续、涉及法律诉讼等,可能无法进行简易注销。
法律责任:如果不及时注销公司,容易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甚至会被吊销营业执照进入黑名单,对公司法人、高管、股东及个人带来很多危害和限制。
结语以上就是深圳新成立公司注销的详细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由于注销流程可能随政策变动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人士或官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