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销公司是否需要先公示
根据最新的法规和政策,深圳注销公司时,公示是一个重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是为了向社会公众、相关机构和利益相关者提供一个公告,表明企业正在进行注销程序,并就注销事宜进行解释和答疑。因此,公示通常是公司注销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般注销流程一般来说,深圳公司注销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注销税务登记: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顺序是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登报公示: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公示,内资企业只需登报1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工商注销:在登报公示45天内,若依然没有人提出异议,则可以前往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注销开户行:带上相关资料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如果公司注销时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也需要注销,这个要去社保局注销。
注销代码证:带上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注销公司印章: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
简易注销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还可以选择简易注销流程。简易注销流程通常比一般注销流程更加简化]:
进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公示期45天满后,等待公示期满。
提交资料:公示期满后的一个月之内提交注销材料到政务服务大厅企业注销窗口进行注销。
注销印章:带上之前刻制的所有印章,去公安机关注销印章。
分公司注销情况分公司注销时通常不需要进行登报公告,因为分公司并没有法人资格,债务、债权在分公司注销后全归属到总公司去]。
深圳公司注销时通常需要先进行公示,而分公司注销则不需要。如果您计划注销深圳的公司,请务必详细了解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困难,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