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内资公司注销流程及所需资料
深圳内资公司注销是一个正式的过程,需要遵守一定的条件和流程。以下是整理的信息:
注销条件-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所需资料- 公司全套工商执照正副本-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开业以来所有地、国税报表、凭证(电子档也可)- 公章、财务章、私章等所有已备案印章- 已购发票、税控机、税控设备、支票、银行印鉴卡- 清算组成员股东(至少两人)、法人的U盾/数字证书
注销流程1. 领表:申请人凭据明文件向登记机构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
提交资料:包括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法院停业裁定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定、股东大会或相关单位确认的清算报告、《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 ;
受理检查:登记构造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上述资料后,发给编有号码的《公司登记资料收条》,并在30日内作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
申请结果:申请者依公司登记资料收据查询申请是否通过 ;
领取通知书: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凭《公司登记资料收条》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需办理注销手续,需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
注意事项- 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注销通知书》 ;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
为您提供了一个全面的了解,具体的注销流程和所需资料可能会因不同的情况而有所差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以确保您的注销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