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企业分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外资企业分公司注销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成立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除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的,均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 注销税务登记证首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如果公司有税务问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查帐报告(企业注销要),提供所有报表,凭证,帐本及银行对帐单)。
3. 办理工商注销备案携带以下材料到工商局办理注销备案: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股东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文件、经确认的清算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4. 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5. 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携带以下材料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工商局领取的表格、公司原始档案。
6.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携带以下材料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7. 印章收缴在《外商投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空白处留下原印章印模,核准后,由登记机关和企业经办人员双方当场销毁并签字。
8. 原审批机关批准注销的文件提交原审批机关批准注销的文件(原件,经营期限到期的不需提交)。
9. 原营业执照正、副本提交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10. 分支(办事)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提交分支(办事)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
11.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提交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才宣告消灭,股东才正式完成了公司的清算、解散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