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公司注销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注销税务登记需要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 登报及清算备案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公示至少要公示45天。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 银行注销携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到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4. 工商注销当公司的注销公式登报45天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了。
5. 销章拿到销章回执后,注销流程方可结束。
6. 其他可能的步骤如果公司有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未注销完毕,需要先将它们全部注销完毕。如果公司有债务问题或其他法律纠纷,可能需要先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进行注销流程。
注意事项
注销与吊销的区别:注销是一个合法行为,意味着公司的主体资格消灭;而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对公司的一种处罚措施,并不意味着公司立即消失。如果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仍然需要办理注销手续,以结束公司的经营活动。
不能直接注销的情况:如果公司被税局列入非正常户,营业执照丢失或公司印章无法找到,或者无法提供账本、凭证和报表,那么不能直接注销,需要先解决这些问题。
简易注销流程:对于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简易注销。但也有六种情况不允许办理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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