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注销公司新规定概述
深圳作为中国的重要经济特区,对于企业的注册和注销流程有着明确的规定。近年来,为了简化企业注销流程,减轻企业负担,深圳出台了一系列新的规定,旨在解决企业“退出难”问题。以下是根据最新的信息整理的深圳注销公司新规定。
1. 简易注销流程
深圳针对未开业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注销,放宽了注销登记的材料、程序、申请方式等条件,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理。只要企业在深圳市登记,并且没有债务债权关系,按时年报,就可以进入简易注销流程。简易注销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2. 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深圳的新规定,企业在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顺序为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在办理税务注销时,企业需要完成清缴税控及发票、注销税务、工商、银行账户等一系列流程。
3. 登报及清算备案
公司登报注销至少要公示45天,公告期间,有关部门可以对公司的注销提出异议。在登报公示满45天之后,公告系统不再接受异议。
4. 工商注销
当公司的注销公式登报45天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了。
5. 银行账户注销、公章注销
企业在办理银行基本户的地方,将公司的银行基本账户、印章等进行注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销后,印章不回收,由股东自行处理。如果是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则办理注销时印章应当交回工商部门。
6. 优化税务注销程序
深圳在税务注销方面推出了一系列优化措施。例如,《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149号文)推出了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并创新推出了“承诺制”容缺办理,大大简化了注销资料和流程。
深圳的最新公司注销规定体现了对企业的支持和帮助,使得企业注销过程更加便捷和高效。这些规定有助于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并解决了企业退出市场时遇到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