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登报声明是指在公司注销过程中,需要在报纸上发布的公告,以便让公众知晓该公司已经注销。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注销需在当地市一级(或工商局指定)报纸上刊登“公司注销公告”,才算作公司注销必备程序[1]。
在完成一系列公司注销程序后,我们需要在报纸上发布登报声明。公司注销公告登报声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决定解散本企业、债权人申报债权登记的时间和方式、清算组的组成和联系方式等。具体而言,已决定解散本企业,请债权人自接到本企业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企业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申报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1]。
在登报声明的过程中,注销方应配合报社出示相关证件。公司注销通常需要两道三个月,工商、税务可以同时进行。首先工商局需要到登记处注销,然后在报纸上公布。45天后,可提交正式取消信息,审批需要一周时间。如果没有国税,可以直接取消地方税,时间是15到20天。如果有国税,必须先取消国税,然后再取消地方税[1]。
对于深圳公司注销登报声明所需的材料,主要包括:拟任负责人的身份证、提供证书扫描件给客户确认、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等[2]。
深圳公司注销登报声明是公司注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在发布登报声明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并确保登报声明的内容准确无误[(http://www.wshtz.com/content-91-217814-1.htm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