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注销公司手续
深圳市注销公司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注销税务登记 - 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
2. 自行登报公示 - 清算期间,可以开始进行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1次,外资企业只需登报3次,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3. 工商注销 - 在登报公示45天内,依然没有人提出异议,就可以前往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4. 注销银行账户 - 携带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印鉴卡、公司注销申请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5.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 如果公司注销时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也需要注销,这个要去社保局注销
6. 注销代码证 - 带上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7. 注销公司印章 - 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印章会被当场收回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注销流程才算结束。在注销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因此建议寻求专业的工商税务服务帮助。如果不及时注销公司,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影响个人信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