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司注销流程费用
南宁作为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其公司注销流程和费用受到当地政府规定和市场环境的影响。
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企业出现解散事由后,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活动。
公示清算信息: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需登录当地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并在六十日内发布债权人公告。
开展清算活动:清算组依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过程中应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及税款产生的费用,清理债权、债务等。
注销税务登记:在申请税务注销之前,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清缴欠税后,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
注销企业登记: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之后,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其他材料,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企业应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社会保险登记机构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和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注销海关注销登记:企业需登录相关平台录入申请注销信息,并将注销书面申请提交所在地海关审核。
注销费用
工商注册登记费:每件公司注销登记费为550元,最低收费为500元。
印章刻制费:因公安局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为500元至1500元。
组织机构代码证费:每证每年为300元,最低收费为300元。
税务登记证费:每年为300元,最低收费为300元。
社会保险登记证费:每年为300元,最低收费为300元。
房屋租赁登记费:每件为150元,最低收费为150元。
其他相关费用:如工商登记者、律师等费用,视具体情况而定。
实际情况可能会因政策变动或公司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在办理注销手续时,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工商注册登记机关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