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登记流程
深圳公司注销登记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注销税务登记
需要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应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在这个过程中,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已经完税。
自行登报公示
在清算期间,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公示,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
工商注销
登报公示45天内如果没有收到社会异议,就可以前往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
注销开户行
带上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印鉴卡、公司注销申请书、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如果公司注销时办理了社保和公积金开户,也需要注销这些账户。
注销代码证
带上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代码证原件和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注销公司印章
带上法人身份证原件、公司印章(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等)资料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的印章。
提交材料
在办理深圳公司注销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或解散裁判文书、清算报告等。
注意事项
并非所有的公司都适合简易注销,只有在公司没有债务债权关系,并按时年报的前提下,才能进入简易注销流程。如果公司工商有异常、存在虚开发票等情况,则不能直接办理简易注销程序。
基于最新的搜索结果,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政策变动或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