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司注销流程及步骤
在南宁,公司注销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步骤和提交相应的材料。
1. 准备阶段
在开始注销流程之前,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和材料:
-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文件;-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 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破产管理人的证明;-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2. 清算阶段
成立清算小组并进行公司资产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3. 税务注销
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缴销发票,若公司税务存在异常则先解除才能办理注销。
4. 工商注销
清算报告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后,到登记机关注销营业执照。
5. 社保和银行账户注销
注销公司社保账户、银行对公账户。
6. 公示阶段
在公开发行市级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公告期一般为45天,这一步是为了通知相关利益的相关方,确保注销行为的合法性。
7. 提交材料阶段
公告期结束后,把清算报告、注销公告的材料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南宁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和步骤。需要注意的是,每个环节都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并且可能需要提交额外的文件或证明。如果公司在注销过程中遇到异常情况,可能需要先解决异常状态才能继续下一步。此外,每个企业只有一次提出简易注销申请的机会,必须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