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注销公司流程
在广西南宁市注销公司的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申请
根据南宁市企业集团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2. 审查和审批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会对申请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工商服务窗口会进行审批,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首席代表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决定。
3. 制作决定文件
服务窗口打印证照或制作决定文件。
4. 通知申请人换取证照或决定文件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通知申请人换取证照或决定文件。
5. 清算小组的成立
公司股东在会议上作出公司解散决议,须经三分之二的人数表决通过。当股东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必须在15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公司将自清算开始之日起15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备案材料,办理备案登记。
6. 登报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7. 开展清算工作
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财产、登记公司债务情况、处理与公司未了解的业务等,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作清算分配方案。
8. 注销税务账户
注销公司国地税的税务账户,如有公司税务存在异常情况,则需要处理税务异常后进行注销,注销成功后,国地税会出具税务清算表以作证明。
9. 注销营业执照
持公司的税务清算表到营业执照所登记的工商局进行注销营业执照,如果提示公司工商异常,需要按照相应的提示进行处理异常状态。
10. 注销公司印章
之前刻制的公章等,在公司注销后也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注销。
11. 注销对公账户
注销公司一般户和基本户,之前开设的对公账户都要进行注销。
12. 注销公司社保账户
如有为企业员工购买过社保,开设过社保账户,这时也需要进行注销。
以上步骤涵盖了南宁公司注销的基本流程,具体的操作可能因公司情况而略有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注销过程中,公司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程序,确保所有操作的合法性。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财税服务公司的帮助,以确保注销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得以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