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销深圳公司分公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按照特定的步骤和提交相应的材料。以下是整理的深圳公司分公司注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销流程
成立清算组- 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先到国税拿表格,按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等。
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告。
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持有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和代码证原件(正副本),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提交材料
基本材料-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分公司的完税证明]。
如果分公司存在立与总公司银行Z户的,需要到开户银行注销分公司账户]。
分公司公章]。
特别注意事项- 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作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注销费用
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是根据最新的搜索结果整理而来,具体的注销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时间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办理注销手续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