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公司税务注销流程
深圳分公司税务注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办理税务注销需要到国税拿表格,并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国税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并给出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1)]。接着,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同样补税后,地税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并给出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1)]。
第二步: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完成税务注销后,需要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和代码证原件(正副本)[21)]。
第三步:到工商局办理注销备案携带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股东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等相关文件,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5)]。
第四步:通知已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5)]。
第五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税务注销证明文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等资料[5)]。
以上步骤完成后,公司才宣告消灭,股东才正式完成了公司的清算、解散义务[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