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光明公司注销流程
,深圳罗湖光明公司注销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注销相关材料
由于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相关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并按要求加盖公司公章。具体所需材料包括]:
分公司注销登记相关材料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公司清算报告 - 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 公司原始档案
提交申请材料
准备完成后,向当地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交上述材料,等待工商部门审核结果。]:
提交注销申请
若审批通过,办理人员需要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注销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印章
在完成上述操作后,分公司还需按要求注销营业执照以及公司印章。]:
注销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印章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 分公司公章
清算组成员备案
清算组成员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清算组成员备案
清算组应在清算中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登报注销公司公告
在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登报注销公司公告
登报公告满45天后,在国税及地税都注销完了,拿到注销通知书后,预约去所在地的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银行账户
分公司注销时,如果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
注销银行账户
分公司如有单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
注销行政章及相关备案章
注销流程基本完成后,还需要注销行政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相关备案章)。]:
注销行政章及相关备案章
注销行政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相关备案章)
以上步骤具体操作应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财税顾问或服务机构,获取最准确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