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深圳分公司需要的资料
注销深圳分公司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过程,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以下是整理的所需资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样需要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公司决议及相关证明 - 注销决定: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
股东会决议: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3. 分公司的相关证件 - 《营业执照》正、副本: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
分公司完税证明:证明分公司已经完成了税务处理]。
银行清户证明:如果分公司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需要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分公司公章:用于各种注销相关的文件签署]。
4.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 法院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的决定:如果分公司是因为法院宣告破产或行政机关依法责令关闭而需要注销,那么需要提交这些文件]。
以上资料均为原件或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司公章),并且具体的注销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工商服务公司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